监管部门对银行发放的贷款资金用途的审查仍在继续。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文简称“深圳银保监局”)7月下旬公布的一批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领因“贷款三查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用途审核不严等原因,被深圳银保监部门开出两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两张“罚单”被罚总金额达170万元。

  深圳银保监局7月23日公布的信息显示,深圳银保监局已于7月15日对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银保监罚决字〔2021〕62号)。由于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存在“贷款三查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深圳银保监局对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做出罚款1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深圳银保监局7月28日公布的信息显示,深圳银保监局于7月19日再次对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开出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银保监罚决字〔2021〕63号)。由于该行存在“主要贷款用途审核不严,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向小微企业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风险管理费”的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深圳银保监局对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做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自2020年开始,深圳监管部门通过非现场监测、部署银行滚动排查、开展现场核查等方式,督导辖内银行不断规范经营贷业务,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今年3月18日,深圳银保监局会同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发的《关于辖内银行经营性贷款有关问题的通报》中显示,监管部门在核查中仍发现个别银行仍然存在宣传展业不规范、贷款审核不严格等问题。

  除经营贷之外,个人信用贷款、消费贷的资金用途同样也被严格监管。

  根据已公开的信息,截止到今年7月30日,深圳银保监局已共计开出7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涉及到银行业的处罚主要集中在贷款资金用途审查不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