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王海荣
6月17日,深圳市发改委正式发布营商环境4.0改革政策,推出一揽子改革措施,全面推动深圳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26个领域共计222项改革任务
据介绍,4.0改革政策由《深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深圳市2021年推进四个“十大”改革措施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深圳市贯彻〈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清单》《四个“十大”工作方案》《条例实施方案》)等部分构成。
其中,《重点任务清单》围绕构建要素高效配置的市场体系、对接国际通行经贸规则、打造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生态、夯实规范高效的公共服务基础、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等五大方面,提出26个领域共计222项改革任务。
在构建要素高效配置的市场体系方面,重点围绕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加大产业空间供给力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水平、探索数据开放和交易、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等6个领域提出40项具体改革任务,推动各类要素自主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
在对接国际通行经贸规则方面,重点围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优化外资外贸服务、优化跨境客货运服务等3个领域提出26项具体改革任务,帮助市场主体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在打造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生态方面,重点围绕创新科研管理和支持体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加快推进新经济新产业发展等3个领域提出30项具体改革任务。
在夯实规范高效的公共服务基础方面,重点围绕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化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水电气服务、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等10个领域提出90项具体改革任务。
在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方面,重点围绕加强司法体制建设、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规范高效的监管体系、开展破产制度改革等4个领域提出36项具体改革任务。
四个“十大”凸显先行示范
《四个“十大”工作方案》是本次改革的主攻方向和发力重点,通过十大率先改革试点、十大功能性营商环境服务平台、十大营商环境前瞻性立法、十大市场主体获得感提升专项行动等四个“十大”改革措施,以点带面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
当前,深圳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此次改革措施中的十大率先改革试点备受关注。这十大率先改革试点是深圳在充分考虑当前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提升的迫切需要和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先行示范推出的创新性改革举措。具体包括率先放宽部分领域市场准入、率先放宽前沿技术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率先分类分步放开通信行业和开展跨境通信试验区试点、率先试点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率先优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率先推进独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试点、率先推进二三产业用地混合利用、率先开展特殊工时管理制度改革、率先实现水电气红线外管线连接工程“零成本”、率先开展建设“无实体卡证城市”试点。
以建设“无实体卡证城市”试点为例,深圳将出台实施试点方案,在政务服务“免证办”基础上,加快推进交通出行、旅游住宿、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电子卡证替代,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证照免提交、扫码亮证办”。
深圳营商环境多项指标全国领跑
2018年至2020年,深圳市连续出台营商环境1.0、2.0、3.0版改革政策,推出500多项具体改革措施并狠抓落实,推动深圳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0年,全市商事主体登记数量持续增长,累计商事主体达到359万户,同比增长9.3%,创业密度继续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中小板和创业板商事企业数量连续13年居全国第一。全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434家,实际使用外资86.83亿美元,增长11.8%;《财富》世界500强中8家深圳企业入围,其中6家是民营企业。在重点城市营商环境评价中,深圳位居全国第二,在全部18个指标领域成为全国标杆;在全国工商联《2020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中,深圳获评“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第一名。